使福音处境化

在基督里的自由 (三)

 

经文:罗马书 6:14;罗马书 8:4

了解基督教自由的本质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基督徒,你并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14)。摆脱律法并不意味着旧约律法所揭示的正义原则现在已被废止了这并不意味着十诫不适用于你现在的生活。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将神的圣洁标准屈服于个人偏好。这显然不意味着你摆脱任何道德上的要求。

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基督徒不必须遵守旧约仪式。我们不必祭献牲畜,遵守礼仪清洁的规律,或庆祝所有的新月、节日和献祭。我们不必遵循摩西所传给以色列的饮食法规。我们已脱离了这一切。

同样,我们也显然脱离了外邦宗教的仪式和迷信。无论我们的宗教背景或传统如何, 我们在基督里已摆脱了它的一切束缚。我们现在靠着神的恩典生活,而这恩典包括了真正义的原则。

换句话说,我们的属灵生活不是被外在规范管理,而是被神的恩典管理;这种恩典在我们身上运行,实现法律要求的义(罗马书8:4)。恩典教导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而过着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提多书2:12)。恩典使我们有能力过着圣洁的生活。

这种巨大的自由是基督徒的生活最显着的方面之一。我们无需屈服于习俗或仪式或人类观点。我们与神之间没有任何地上的祭司:“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之间也只有一位中保,是成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2:5)。我们不需要到某个圣殿去敬拜,因我们身体是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19)。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约翰福音4:23,24)。我们丰耶稣的名无论求什么,他必成全(约翰福音14:13,14)。圣灵被赐给我们,作为中保及安慰者(约翰福音14:16,26)。万有都是我们的,而我们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属神的(哥林多前书3:21-23)。

(改编自《Ashamed of the Gosp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