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福音处境化

使福音处境化 (一)

经文:哥林多前书 9:19–23

教会必须为赢得世界而变像世界一样的观念已风靡了福音派。几乎每个现代世界景点都有相应的“基督徒”对应物。我们有基督徒的摩托车团伙,基督徒的健美队,基督徒的舞蹈俱乐部,基督徒的游乐园,甚至还读过基督徒的裸体主义者殖民地。

基督徒从哪里得到这种想法:我们可以通过模仿世界来赢得它?这种思想有没有一丝的圣经理由呢?许多教会营销专家肯定说“有”,而他们已说服了无数牧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通常引用使徒保罗为例,说他主张使福音适应观众口味。有人写道:“我认为保罗可能提供了对营销传播的最有见地的观点;那就是我们所称为处境化的原则(哥林多前书9:19-23)。保罗。 。 。愿意根据观众的需要而调整自己的沟通,以便得到他所寻求的回应。”另有人说:“第一位营销者就是保罗。”

毕竟,使徒确实写道:“对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我总要救一些人。凡我所做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共享这福音的好处。”(哥林多前书9:22,23)但这是对事工中的实用主义的使命吗?使徒保罗是否意味着,通过适应人们对某些娱乐的津津乐道或纵容他们最爱的恶习,就能使福音信息吸引他们呢?你认为他会遵循“处境化”的原则到什么程度呢?

 

重大、不可谈判的信息

这就非常清楚:使徒保罗并不想讨好人。他写道:“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还是要得神的心呢?难道我在讨人的喜欢吗?我若仍旧想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拉太书1:10)。保罗并没有为了让人开心而修改或缩短他的信息。他完全不愿意除去福音中冒犯人的地方(加拉太书5:11)。他没有使用一些迎合听众欲望的方法。他当然没有遵循现代以市场为主的传道人的实用主义哲学。

使保罗有效的因素不是市场营销精明,而是对真理的顽固忠诚。他是基督的大使,不是他的新闻秘书。真理应被宣布,不是被谈判。保罗不以福音为耻(罗马书1:16)。他为了真理而心甘情愿地受苦(哥林多后书11:23-28)。面对反对或拒绝时,他并没有退缩。他没有与不信者妥协,也没有与神的敌人交朋友。

保罗的信息始终不可谈判。在他谈到面对什么人就作什么人的那一章经文中,保罗写道:“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哥林多前书9:16)。他的事工是对神使命的回应。神已召他并委托他。保罗所传的福音正如他直接从主那里所收到的,而他总在传达信息时把它视为“最重要的”(哥林多前书15:3)。他不是推销员或营销员,而是神的信使。他当然不愿意“调整自己的沟通”来容纳他的听众或引出想要的回应。他曾被石头打而差点丧生(使徒行传14:19),他也被鞭打、被监禁并最终为真理而死 —— 这应该表明他并没有为了让听众满意而调整信息!此外,他因事工所遭受的个人痛苦并不表明他的方法有问题,反而表明一切都正确!

所以保罗在这里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对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我总要救一些人。凡我所做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与往常一样,上下文使其含义变得清晰。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看看保罗的真正意义。我希望你也会跟着看。

(改编自《Ashamed of the Gosp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