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不同

神对领导的标准

经文:提摩太前书 3:1–13;提多书 1:5–9

并非每个人都能在教会中担任领导职务。这就是为何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1-7中扩展了他对男人的教导,描述教会领导的类别及资格。在第1节他说:“若有人想望监督的职分,他是在羡慕一件好事”。

教会领袖的基本要求是他必须是男人。女人在教会、家庭和社会中有至关重要的角色要扮演。然而,这个角色并不包括对神子民的领导。尽管男人和女人都能以各种方式在一般、广泛的执事之类别下服务(提摩太前书3:8–13),但保罗明确指出,教会领导只限于男人。

“监督”是指那些被神召来领导他教会的男人。在新约中,监督、牧师和长老都指着同一个职分(参见使徒行传20:28;提多书1:5–9;彼得前书5:1–2)。他们的责任包括督导、讲道和教导(提摩太后书5:17),为病人祷告(雅各书5:14),照顾教会,树立榜样让众人遵循(彼得前书5:1–3 ),建立教会政策(使徒行传15:22–33),以及任命其他领袖(提摩太前书4:14)。

一个教会的品格和有效性与它领袖的质量直接相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强调合格教会领袖的重要性,并制定了具体标准来评估那些愿在这神圣职位服事的人。若不遵守这些标准,就会导致世界各地教会正面临的许多问题。

保罗对监督资格的描述关注于他们的品格而不是他们的功能,而这很重要。这是因为一个人是凭自己的为人合格,而不是凭他所做的。

而这些属灵资格是不可谈判的。我相信,它们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否得到全职事奉的呼召的证据之一。圣经学校和神学院能装备一个人担任事工。教会委员会和讲坛委员会能为他提供事奉的机会。但只有神能呼召一个人并使他适合这事工。而这个呼召不是指分析一个人的才能,然后做出最好的职业选择。这呼召是一种圣灵所产生的强迫,要成为神的人、在教会中服事他。神所呼召的人必会符合资格。

标准为何如此之高?因为领袖无论如何,人们也就会如何。正如何西阿所说:“祭司怎样,人民也怎样”(何西阿书4:9,新译本)。耶稣说:“学生不高过老师,凡学成了的会和老师一样”(路加福音6:40)。圣经历史显明,人们很少会超越他们领袖的属灵层面。

你可能会认为这些资格不适用于你,因你没有意识到神的呼召。然而,长老资格与执事资格之间唯一显著的区别在于长老必须熟练当老师(参见提摩太前书3:1–13)。此外,保罗在其他书信中将这些品格素质大部分应用于所有信徒。所以从这意义上说,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这些品质都应是你基督徒生活中的目标。但若你是寻求领导职分的男人,你必须达到所要求的资格。

虽然保罗在开头赞扬那想望长老职分的人(提摩太前书3:1),任何人都不应单凭想望而被置于教会领导层。教会有责任按照神在第2–7节描述的领导标准来衡量他、肯定他的职事资格。

一位监督的最基本和普遍的要求是他“必须无可指责”(提摩太后书3:2)。这是绝对必要的。希腊的文本表明,“无可指责”指的是这个人的现状 —— 他保持着无可指责的声誉。没有什么可以指责他的事。它并不是指他在基督里成熟之前所犯的罪 —— 除非这些罪仍然困扰他生命。

教会领袖的生活绝不能被罪所污染 —— 不管造成污染的是态度、习惯还是事件。这并不是说他必须完美,但他性格不许有任何明显的缺陷。他必须成为敬虔的典范,好让他能合法地叫他的会众效法他的榜样(腓立比书3:17)。这是很高的标准,但它不是双重标准。既然你有责任遵循敬虔领袖的榜样(希伯来书13:7, 17),神也要求你无可指责。不同之处在于某些罪会终身取消教会领袖的资格,但教会中不那么突出的角色不一定是如此。然而,神要求所有信徒都无瑕无疵(参见以弗所书1:4;腓立比书1:10;歌罗西书1:22;彼得后书3:14;犹大书24)。

当一位教会领袖的不义行为向他人表明一个人能活在罪中却仍当属灵领袖时,他就会丧失了自己的资格。恶意的人总在寻找方法来诋毁基督和他教会的名声。一个有罪的领袖正好做出对他们有利的事,让他们有一个无与伦比的机会来辩解自己的不信 

许多牧师都陷入罪并丧失自己的职事资格 —— 这并不是巧合。撒但正极力破坏属灵领袖的正直,因他如此做就能破坏他们的事工并给基督带来耻辱。因此,属灵领袖必须谨慎地保守他们的思想和行动,而会众必须认真地为他们领袖的力量祷告。一位邪恶的牧师就像彩色玻璃窗:他是个遮蔽光线的宗教象征。这就是属灵领导的初始资格是无可指责的原因。当保罗为监督划定其他资格时,他只是在简单地扩展无可指责的含义。

而下一次,我们就会看这些细节。

(改编自《Divine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