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有问题吗?不要存这奢望!
赌博有问题吗?(一)
赌博是罪吗?这问题并没有简单或直截了当的答案。你若是在寻找“所以耶和华如此说,不可赌博”类似的经文,你在那里也找不着。圣经没有明文禁止赌博。
这是否就自然而然地把赌博归入一些无关紧要之事的领域中?我不认为如此。我要辩证赌博是一种罪。
赌博是罪?你真的是这么认为吗?在这开明的时代,有人会相信赌博是罪吗?
这里有三个即时想起来的理由
- 没有一条反对赌博的诫命或明确的经文并不证明任何事情。有许多事情在圣经里并没有明确地提到,但我们仍可能同意是罪。
举个例子说,圣经没有禁止纵火。但我们知道纵火是错的,因为它违反其他圣经原则。它违反了利未记19:18的命令:“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 。”
其实,即使是要把邻舍的房子烧毁的思想,也违反了撒迦利亚8:17的教训:“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因为] 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因此,我不认为有人会认真的争论说,因为圣经没有提到,所以纵火就不是罪。消遣性的吸毒、涂鸦和许多别的社会恶行也属此例。
- 赌博与圣经的美德抵触。赌博是由于贪婪、贪心、贪爱物质享受所促使,但它同时也促使贪婪、贪心、贪爱物质享受。赌博与犯罪、邪恶与腐败有关,以致不论在哪儿有赌博,那里的犯罪率也就飙升。赌博也与圣经的工作道德规范相抵触,因为它试图不用劳力取得财富。
- 我们的产业并不属于我们,不可挥霍浪费。我们以管家的身份得着这些产业,将来我们要向神交待我们如何使用它们。导致神所赐的资源处于风险的状态,就是在作忠心管家的事上失败了。
有一次,我在“恩典生命团契”的公开问答聚会上,回答一位大学生所提出有关赌博的问题。我看到他站在麦克风前,并不满意我所给的答案。当我说完后,他就问我他是否可以回应。
我告诉他:“当然可以。如果我回答不到你的问题,请再跟进,我就会更深入地阐明我的答案。”
你不能提出更好的论据,以证明赌博是罪吗?
他说道:“我不认为你已经证明了赌博是罪。让我一一地回应你的论点。”
“首先”,他说道,“谈到纵火的例子。若没经双方的同意,你就把邻舍的田地或房子焚毁,这是不对的。但如果他要求你帮他烧毁他的房子,为要清理地土,那并不是罪。”
他继续说:“其实,我的邻居为着新的商业发展,要将他们所废弃的建筑物拆毁。所以他们让消防部的见习生放火烧那栋房子,然后实习把火扑灭。因为主人允准,所以那些见习消防员放火烧毁那栋建筑物并不是罪。”
他说:“赌博总是经双方同意的。在赌博之前,你已经得了邻舍的同意,所以赌博不可能使你的邻舍受委屈。”
他还没结束。
他说:“第二,赌博不一定只是被贪婪和贪心所促使。我喜欢赌博,全是为了消遣和娱乐。”
他看着我问道:“你最喜爱的娱乐是什么?”
我说:“我喜欢带儿子们去看棒球比赛。”
他回答道:“好的。你若带你一家去看棒球比赛,在买票、付停车费、买食物之后,你大概就会花上100至150元。花这笔钱只不过是为了看一场运动比赛!也许除了可乐和一大块椒盐饼干,你所花的钱并没得着任何其他实体的东西。整个比赛在两个小时半就结束了,回到家去,除了所花的钱,什么也没有。这只不过是消遣;纯粹是娱乐。”
“我喜欢的娱乐活动是赌博。我可以用同样的100元去赌场 ,在那里花一晚的时间玩二十一点。那里的可乐和椒盐饼干都是免费的。那晚若玩得好,我可以用那100元玩四五个钟头,比起你两个小时半的棒球赛多了两倍的时间。”
他继续说道:“此外,我有可能会赢,那么我带回家的钱就比出门之前所带的更多。但我不是因为贪心而做。我是因着享受而这么做,就像你享受观看棒球赛一样。”
我正要回应时,他却举起一根手指,示意还没说完。
他说:“现在我们来谈管家的问题。你去观看球赛,结果你所花的钱并没得着任何永久性的东西。我带出赌场的钱可能比带进去的多。”
他说:“就算我输了,我仍是个有纪律的输家。我常设定一个具体的数额,我所愿意输的一笔钱,它从不超过约100元。如果我全都输掉,我就放弃,走开。这数目仍然少过你看棒球赛所花的钱,也获得几个钟头兴奋的娱乐。有些时候,我甚至赢了,所以我还能从我的娱乐中赚钱。我现在问你,哪一种是较好的管家工作?”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思考最好回答的方式。
但在我要回答之前,他又继续说:“赌博必然涉及风险,但是农夫每年花钱买种子耕种也同样冒很大的风险。倘若天气将他的农作物毁坏了,他的损失将远超过我所冒的风险。冒险是我们人生很平常的一部份。”
接着他问我说:“你是否有一些退休的储蓄存放在互惠基金里?”我的确有,所以我承认这事实。
他说:“那么你就是拿那笔钱冒险,你自己正在打赌市场将会上升。若下降怎么办?你将会失去那笔钱,所以你是在打赌市场会上升的。就在这期间,你使你的储蓄处于风险之中。你怎么能告诉我,你认为赌博是罪呢?你根本不按你所传讲的去行。如果赌博是错的,你把你的退休储蓄存放在股票市场里也是错的。如果我赌卡片就是没有智慧的管家,那么你把钱投资在互惠基金里也是个坏管家。”
“最后,”他说,“我赌博的喜好与我的职业道德毫无关系。除了我的学业负担以外,我每个星期还有全职工作,赚高薪。我星期五晚上在赌场所花的100元,与你在棒球赛场上所花的150元,在反映职业道德方面并没有两样。”
“赌博对我而言只不过是娱乐。除非你要争辩所有的娱乐都是罪,或是给我更好的论点证明赌博违反了圣经的道德标准,或是指出圣经在哪里说过赌博是罪,不然的话,我会继续到赌场去。”
对于我给他原先的问题即时想起的回答,那是个挺完整的即时想起的回应,岂不是吗?明显的,他曾花了好多时间思考这些问题。他听过了一般的标准论据,而他相信他都能给予答辩。
好的,让我们更仔细地思考这个问题……
不幸的是,那时我们时间不足,我只能给他一个快速的答复。
我告诉他,首先,我仍然相信在一切赌博背后有个阴险的原则:在每一个赢家背后,必有许多输者。赢家所赢得的,就是输者的代价。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通过赌博赚钱的。你赢的时候,你是拿了属于他人的东西。赢家所获得的必定是直接从输者的口袋中出来的。这比起单是赢得一场运动比赛更为阴险,因为输者并没有遭受物质方面的损失。
换句话说,在道德上赌博同等于偷窃。他所提出赌者双方同意的论点,看来并不使赌博成为正当的行为,因为在实际生活里,许多赌博的损失导致输者的毁灭。事先同意并不因此排除其中的罪恶。
我也告诉他,我并不完全同意他所说“赌博只是一种纯粹娱乐的形式”,一个比看电视更好消磨时间的方式。乍看起来,这论点有些吸引人,但我指出在一切赌博的背后若有不道德的原则――若赌博本身违反了圣经任何清楚的原则――那么赌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错的。赌博是基于贪婪与贪心,你声言你赌博只不过是为了娱乐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好的辩护。
举个例子说,如果有人尝试宣称私通是没问题的,因为这么做只是一种娱乐的形式,怎么办?我的重点是:如果按圣经的原则上赌博是错的,那么在任何情况下,不论赌注多少,赌博就是错的。如果赌博在某些原则之下成为罪恶的活动,那么为了“娱乐”而赌博也就是错的,无论你是赌五毛钱或是你全部的薪水。
我感到遗憾,我们必须在那时结束我们的问答。他离开时对我的回答不感到满意,我也是。
我虽觉得我的论点是以圣经为根据,但我还是觉得我并没有把问题的症结阐明。这促使我更多思考赌博的问题,以便当问题再次出现时有更好的准备。
从那时开始,我比以往更慎重地彻底思考这些问题。我更深入地考虑各种论据,我也更仔细地查考圣经资料,因此我乘这机会赶紧说,我比以往更为确定赌博是一种罪恶的活动。它不是一种正当的娱乐方式,也不是无害、无关紧要的事。赌博触犯了好些圣经真理,因此不论是什么形式都应该避免。
等一等;我还没有说完
博客是仔细探讨这一类问题的良好媒介,因此在接下来几个跟进的发布,我打算通过一系列的圣经论据,更详细地阐明我为什么仍然相信赌博是罪。
敬请继续阅读更多的发布……
菲尔·约翰逊
执行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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